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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大綱

公共衞生碩士(MPH)和公共衞生學深造文憑(PgDPH)的核心課程相同。MPH 學生可選修一個主修領域,並在最後一個學期完成一個專題研習報告。學生可以一年全日制或兩年兼讀制完成36個學分的MPH課程。

要獲得 MPH 課程的授予資格,必須在核心課程、主修領域和選修課程中至少累積 36 個學分。 PgDPH 需要在三個學期修滿 16 個核心課程學分,而PgDPH 的學分可以計入 MPH 課程所需的學分中。
 

核心課程

16 個學分

公共衞生學深造文憑與公共衞生碩士學生必須修滿16 個核心課程學分

主修領域

10 個學分

MPH 學生須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主修領域,修滿10 個主修領域學分

​專題研習報告

6 個學分

MPH 學生在課程的後半部分,需要在督導下完成關於研究或實踐主題的​專題研習報告。

選修課程

4 學分

學生可根據興趣從公共衞生碩士現有的課程內另選 4 個學分作為選修課。 

下載 MPH brochure了解更多課程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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